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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七节 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(1 / 3)

肉煮得恰到好处,很有嚼劲。

碎齿有种想要跪在地上对天浩顶礼膜拜的冲动。

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做出了正确选择————离开豕人部族,加入磐石城的决定是如此明智。不仅仅是因为一份卤肉,而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与憧憬。

其实冷肉不见得比热食好吃,但天浩是城主,高高在上的身份相当于潜在意识指引,就像文明时代的红酒兑雪碧,曾经属于高上大的全民喜好。只要他这个城主说好,其他人都会产生附从心理。

卤猪耳朵切成丝,猪蹄从中间剖开,酱色外皮在火光映照下有朦胧的半透明质感,猪心切成薄片,肥瘦相间的猪头肉一层层斜堆在盘子中央,码成三角形的小丘。

浅灰色的土陶盘子里盛着一些盐,还有晒干后磨碎的辣椒,红色与白色混在一起,光是看看就觉得赏心悦目。

洗了个萝卜,切成手指粗细的条。

从甲四十三带回来培植的葱也拔了两根,切成细丝。

大圆桌上挤挤挨挨围着三十多个人,看着天浩悠闲地坐在那里,用筷子夹起一块猪头肉,在盐巴和辣子里蘸了蘸,送到嘴里慢慢咀嚼。

这周个进餐就像一场隆重的仪式。也难怪,晋升城主之后,天浩很少把时间花在伺弄食物方面,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做的菜好吃,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如此仔细的对付一头獠齿猪。

天狂挠了挠头,疑惑又期待地问“好吃吗?”

天浩夹起一筷子猪耳朵丝送进嘴里,淡淡地看了他一眼,什么也没说。

这种事根本不需要解释。

老祭司用力推开左右两边的人,在拥挤的餐桌旁边硬生生加进一把椅子。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,吃东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手,可是跟天浩在一起时间久了,老祭司受影响很重……他知道天浩在这种时候不会餐具,于是自己带了个碗,还有一双筷子。

“……好吃!”老祭司嘴里塞满了卤肉,这是他唯一能发出的两个音节。

这种场合怎么能没有酒?

苹果酒虽说度数低了点,却聊胜于无。

看着围聚在老祭司身旁的这些人,天浩轻轻地笑了。

权力果然是个好东西。

以前在磐石寨的时候,自己偶尔做点儿好吃的,很多人会争着一起分享,说话做事也没有那么多顾忌。头领虽说是一寨之主,却只是个百人首。现在不同了,大城主,而且还是领主,接连带兵打了好几次胜仗,灭掉了整个豕族。放眼雷角部,除了族长牛伟邦,自己是真正的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。

都说位置越高的人越没朋友,此言不虚。

带着淡淡的遗憾和满足感,天浩把摆在面前装满卤肉的大盆推了出去,朗声笑道“别站着,自己找碗筷,自己动手。”

人群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,静默有序的局面瞬间打破。早有准备的侍女端着空碗和筷子从厨房走来,男人们像打仗一样从她们手里争抢过去。这是个极度混乱,又保持着诡异协调的环节。整个过程没有碗筷掉在地上,但侍女的屁股被这些家伙狠狠捏了几把。

至少天浩看见的是这样。

阿依端着刚烤好的猪脑摆上了桌。那是把猪脑放在盘子里切碎的做法,撒上辣椒和芫荽,把一种带酸味的蚂蚁捣烂用作调味,盘子上加盖,架在旺火上烤熟。为了符合天浩城主的尊贵身份,阿依又特别在这道菜里加了一大勺炼化的油脂。

这道“包烧脑花”曾是天浩在文明时代最喜欢的食物。最正宗的做法是用树叶代替盘子。很遗憾,现在是冬末初春,树梢上虽能见到青嫩的绿色,却只是很小的芽。

几杯酒下肚,天浩也变得放浪形骸。他环顾四周,看见阿依站在远处,似乎这时候才想起“女人不能上桌吃饭”这条规矩。于是笑了笑,招手唤过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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